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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最终结算,就可以拖欠工程款?

发布时间:2023年6月8日

经常听说干工程的特别容易赚大钱,可是在建设工程领域,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,那该如何维权呢?


未最终结算,就可以拖欠工程款?
真实案例:


四会某公司作为发包人,肇庆某消防公司作为承包人,2018年双方签订了消防工程施工合同,工程完工后,四会某公司仍以未最终结算等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及保证金,其行为已严重损害肇庆某消防公司的合法权益,为挽回损失,肇庆某消防公司找到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追讨。

科业律师所接受肇庆某消防公司委托后,迅速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分析案情,认为委托人与四会某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,约定以固定总价方式承包,质保期为两年。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施工完毕,相关部门评定工程消防验收合格,如今质保期也届满。按照约定,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,双方就应当结算工程款。但四会某公司仍拖欠工程款及保证金,其行为已严重损害肇庆某消防公司的合法权益;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收集合同、施工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深入研究,整理好证据清单,律师团队多次开会研讨制定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诉讼策略,并迅速向法院提起诉讼,多次推动案件审理。在律师的争取之下,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支持了肇庆某消防公司的诉求,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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